大赛综合介绍 | 大赛章程 | 时间表 | 竞赛内容与要求 | 竞赛规则和条件 | 参赛对象 | 评分规则 | 奖项设置 | 获奖名单
(1)各参赛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初赛设计报告和视频;大赛组织委员会将根据收到的设计报告及视频的数量和质量,在预赛评审时确定专业组和本科组的成功参赛奖、三等奖及入围决赛的队伍。入围决赛的队伍在全国终审决赛现场作参赛作品的报告和实际演示,最终分别确定专业组和本科组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队伍;
(2)各获奖参赛队将由教育部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及德州仪器公司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3)德州仪器将提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对应级别的奖金或奖品。
(4)专业组设特等奖(“TI”杯)一名;专业组一等奖和二等奖根据作品的水平,在入围决赛的队伍中产生,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组提交最终初赛作品队伍数量的12%;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如果经评审未达到评选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要求,将获得三等奖或成功参赛奖。
(5)本科组设特等奖(“TI”杯)一名;本科组一等奖和二等奖根据作品的水平,在入围决赛的队伍中产生,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组提交最终初赛作品队伍数量的12%;入围终审决赛的参赛作品如果经评审未达到评选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要求的参赛作品,将获得三等奖或成功参赛奖。
(6)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