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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译文] WL1835MOD:FCC 认证多个无线电设备

Guru**** 2540720 points


请注意,本文内容源自机器翻译,可能存在语法或其它翻译错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准确内容,请参阅链接中的英语原文或自行翻译。

https://e2e.ti.com/support/wireless-connectivity/wi-fi-group/wifi/f/wi-fi-forum/870999/wl1835mod-fcc-certification-multiple-radio-devices

器件型号:WL1835MOD
大家好、 

我在最终产品中使用多种无线电技术。 除了 WLAN 和 BT (WL1835MOD)模块外、还安装了 RFID 模块(来自其他公司)。 RFID 模块本身也具有 FCC ID。 我们已针对终端设备执行了 FCC 的 EMC 测试、但没有额外的无线电测试。 这是我下一个困难的地方。 我是否仍可以在美国使用两个 FCC ID 进行审批(只要我遵守 FCC 授权中的某些安装标准)、或者我是否必须再次测试并申请最终产品的 FCC?
是否甚至可以使用多个模块化 FCC ID 并在我的产品上添加"器件包含 FCC ID xy 和 yz"、或者我是否需要自己的 FCC ID 作为我的最终产品? 在 wiki (processors.wiki.ti.com/.../WL18xxMOD_Regulatory_Product_Certification) 中、我找到了以下内容: 问:如何在一台主机上执行两个 FCC 认证模块? 答:模块或模块只有在相同的预期使用条件下(包括同时传输过程)经过测试和批准、才可以在没有额外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如果未以这种方式进行测试和批准、则可能需要在 FCC 进行额外测试和/或注册。 满足其他测试要求的最简单方法是让负责至少一个模块认证的人员提交允许更改的应用 程序、我是否正确地理解此模块不可能在中安装另一个无线电模块 终端器件是否没有申请其自己的 FCC ID? 是否可以停用其中一个模块并仅使用另一个模块的 FCC ID?

在 advace 中谢谢

  • 请注意,本文内容源自机器翻译,可能存在语法或其它翻译错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准确内容,请参阅链接中的英语原文或自行翻译。

    您好、Matthias、

    但愿一切顺利。 TI 模块仅经认证为单模块认证。 也就是说、它不能与另一个模块并置。 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无法利用认证的某些部分。 最有可能利用认证的无线电方面。 我可以提供的最佳建议是联系您当地的监管测试机构、因为它们可以为您提供所需的额外测试、并指导您使用现有的或创建新的 FCC ID。

    我们可以让客户手动使用我们与其他模块并置的模块进行一些额外的测试。

    但愿这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

    R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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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Riz、

    感谢您的快速回复。

    我对美国市场的调整还有另一个问题。

    对于 WiFi、允许的频带和输出功率存在一些差异。 我(或我们的供应商)是否必须在将产品运送到美国之前更改软件中的某些设置、或者模块是否会自动正确设置?

    如果是、这是如何工作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不需要2种不同的产品(欧盟和美国)。

    为了让我更好地了解这个主题、您是否愿意向我提供更多信息:

    我了解到该模块是"自适应"模块、这是关于我要询问的主题、还是其他主题? 您能给我一个链接、或者提供有关允许问题(来自其他用户)条款的更多信息吗:

    1. 自适应设备还是非自适应设备?
    2. 对于自适应设备:是基于 LBT 的 DAA 还是非基于 LBT 的 DAA?
    3. 适用于基于 LBT 的自适应设备、无论是 FBE 还是 LBE/

    谢谢、大家好

    Matthias

  • 请注意,本文内容源自机器翻译,可能存在语法或其它翻译错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准确内容,请参阅链接中的英语原文或自行翻译。

    您好、Matthias、

    这里有几个有趣的项目、我将尽力进行解释。

    -就区域而言、我们产品的工作方式是由.INI 文件定义输出功率限制。 我们在这里获取超集要求。 例如、如果 EU 的功率限制为20dBm、而 US 的功率限制为30dBm。 我们的.INI 文件将两个区域限制为20dBm。 因此无需更改电源配置文件、因为这就是我们的模块的认证方式。 如果您确实更改了这些内容、则会否定该认证。

    -配置产品时,需要确保设置了正确的国家/地区代码。 因此、当您设置国家/地区代码时、它还将为我们的固件提供该地区的通道列表和最大允许功率。 例如、.INI 文件对 CH 12和 CH13有功率限制、但这些限制仅对 EU 有效。 因此、如果您将区域代码设置为 US、则不允许在 CH 12和 CH 13上进行传输、因为这是由您设置的区域定义的。 请注意、区域代码可能会在此处定义30dBm 的最大输出功率、但.INI 文件限制了它、因为它是 EU 和 US 的通用文件!

    -在自适应模式方面,这是指欧洲的要求。 基本而言、规则是在信道上传输之前、您需要执行 CCA (清除信道评估)。 这就是所谓的自适应性模式。 那么、在我们的例子中

    我们是自适应的

    2.我们是 LBT (说前先听)

    3.我们是 LBE (基于负载的设备)

    但愿这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

    R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