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最终产品中使用多种无线电技术。 除了 WLAN 和 BT (WL1835MOD)模块外、还安装了 RFID 模块(来自其他公司)。 RFID 模块本身也具有 FCC ID。 我们已针对终端设备执行了 FCC 的 EMC 测试、但没有额外的无线电测试。 这是我下一个困难的地方。 我是否仍可以在美国使用两个 FCC ID 进行审批(只要我遵守 FCC 授权中的某些安装标准)、或者我是否必须再次测试并申请最终产品的 FCC?
是否甚至可以使用多个模块化 FCC ID 并在我的产品上添加"器件包含 FCC ID xy 和 yz"、或者我是否需要自己的 FCC ID 作为我的最终产品? 在 wiki (processors.wiki.ti.com/.../WL18xxMOD_Regulatory_Product_Certification) 中、我找到了以下内容: 问:如何在一台主机上执行两个 FCC 认证模块? 答:模块或模块只有在相同的预期使用条件下(包括同时传输过程)经过测试和批准、才可以在没有额外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如果未以这种方式进行测试和批准、则可能需要在 FCC 进行额外测试和/或注册。 满足其他测试要求的最简单方法是让负责至少一个模块认证的人员提交允许更改的应用 程序、我是否正确地理解此模块不可能在中安装另一个无线电模块 终端器件是否没有申请其自己的 FCC ID? 是否可以停用其中一个模块并仅使用另一个模块的 FCC ID?
在 advace 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