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TI
我们有一个使用 BQ78350-R1作为电量监测计的10S2P 电池组。 电池组规格 当充电电流降至100mA 以下时、充电电压为42V。 电池组的额定标称满充电容量(FCC)为5200 mAh。 电池组的额定标称电压为36V
我们不会将电池组充电至满电平、而是将电压限制为41V、并在电流降至100mA 以下时终止充电。
问题是、我们应该为参数"设计容量 mAh"寄存器0x45CC 设置什么。 当电池充电至41V 时、它是否仍然是5200 mAh、或者我们需要一个与容量相匹配的较低值? 当我们从不将电池充电到满电量时、是否需要调整其他参数?
当电池从未充满电至42V 但仅充满电至41V 时、基于静置模式下 OCV 的容量估算如何影响 FCC 计算?
BR
伊姆